判决前可以变更诉求吗

时间:2024-04-27 作者:自贡律师

判决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诉求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相关规定,当事人通常应在开庭审理日前提出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。特定情况下,如法律关系性质或民事行为效力认定有变,可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变更。不及时变更可能导致诉求无法被法院受理或认可,影响案件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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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决前可变更诉求,但操作需谨慎。一般情况下,应在开庭审理日前书面提出变更申请,说明理由和新诉求。若因法律关系或行为效力认定变化,需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,可口头或书面申请。未及时提出变更可能导致法院不予受理或影响判决结果。务必根据案件进展和法律规定选择合适时机提出变更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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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决前变更诉求,常见方式有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两种。书面申请需提交正式文书,说明变更理由和新诉求;口头申请则需在庭审时当庭提出,由法庭记录。选择方式时,应考虑案件复杂性和法院要求,确保申请的有效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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