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前共同购买房产,男方出70万首付,女方出20万首付。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

时间:2024-04-28 作者:自贡律师

离婚时,不免涉及房产归属问题。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,可以在离婚前,也就是婚姻存续期间进行,也可以在离婚后,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办理。因为离婚而进行产权变更的,免征契税、个税以及增值税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婚前全款买房一般不会在婚后变成夫妻共同财产,但是加了配偶名字的除外。如果一方在婚前出首付购房,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,婚后还贷款的,房子还是登记方所有,但是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升值部分需要分割。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
(一)》第七十八条
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。
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,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,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。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,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,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
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019tk.cn/304801.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!

下一篇:暂无
友情链接: 律师怎么收费 杭州债务纠纷律师 杭州资深律师 芜湖律师 兰州律师 鹿邑县律师 合肥律师 杭州合同律师顾问 青山湖区律师 沂水县律师 杭州网贷纠纷 杭州离婚律师 杭州法律顾问律师 山东律师 临沂律师 石家庄律师 济宁律师 泉州律师 杭州离婚律师 新建区律师 北京大兴区律师 深圳宝安区律师 深圳罗湖区律师 沧州律师 新乡律师 南京律师 扬州律师 驻马店律师 阜阳律师 绍兴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