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方抓伤了我的脸。一般情况下是轻伤吗?

时间:2024-05-07 作者:自贡律师

打架时把对方脸部抓伤算不算轻伤还要看具体的伤害程度。如果致人面部创口长度超过4.5厘米或者累计创口长度超过6厘米就构成轻伤二级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你好,报警,需申请伤情鉴定确定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你好,及时报警鉴定伤情
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019tk.cn/309434.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!

下一篇:暂无
友情链接: 莆田律师 杭州法律顾问 杭州西湖区律师 深圳律师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 固原律师 绍兴律师 德阳律师 武汉律师 杭州版权纠纷律师 杭州权威法律顾问 杭州法律顾问 呼伦贝尔律师 南宁律师 甘肃律师 衢州律师 龙泉律师 合肥巢湖市律师 蚌埠五河县律师 兴化市律师 平南县律师 武汉江岸区律师 濮阳县律师 武汉律师 安康律师 武汉律师 温州律师 厦门律师 阜阳律师 茂名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