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人撤销之诉是针对生效裁决对第三人不利部分的撤销请求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六条,第三人因某些无法抗拒的原因未参与诉讼,但能提供证据证明生效的法律文书有误并损害其权益的,可在六个月内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。若不及时处理,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将持续受到侵害,可能导致执行困难、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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