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好,犯罪预备是否算犯罪的?

时间:2024-04-16 作者:自贡律师

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。是为犯罪准备工具、制造条件的行为。在认定犯罪预备时,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:
1、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。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,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。
2、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。犯意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,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,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;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,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,具有社会危害性。
3、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。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;犯罪的预备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。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
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。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,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,刑法又规定,对于预备犯,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、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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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罪预备构成犯罪。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。是为犯罪准备工具、制造条件的行为。犯罪预备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。行为人在此阶段上,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,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,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。
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,它是一种犯罪未完成形态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十二条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十二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十二条
为了犯罪,准备工具、制造条件的,是犯罪预备。
对于预备犯,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、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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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罪预备根据我国《刑法》规定一般包括为了犯罪,准备工具、制造条件的的行为,并且犯罪预备的行为也是属于犯罪的,应当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。《刑法》规定,对于预备犯,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、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十二条
为了犯罪,准备工具、制造条件的,是犯罪预备。
对于预备犯,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、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
第二十三条
已经着手实行犯罪,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,是犯罪未遂。
对于未遂犯,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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